close
前往日本就醫前的觀望期 2018.06.06 寫於台北
建議在就醫之前先閱讀丹羽醫師的著作,了解他的醫治理念及原理
在這裡先簡易的幫大家彙整一些內容供參

博客來購買網址-正確認識異位性皮膚炎-丹羽韌負
日本丹羽療法01-正確認識異位性皮膚炎一書之整理
        食物過敏、塵螨及金屬之過敏、壓力、情緒等因素,為常見異膚之歸因。禁食傳統六大食物過敏原(大豆、蛋、牛乳、米、小麥、蕎麥),對於未滿十三歲者可一定程度改善,但很難根治,除少數明顯對該項食物過敏者外(個別食物連續食用實地測試發癢發疹情形),患者超過十三歲以後其實很少發生六大食物過敏原的過敏。且異膚患者過敏測試時,容易出現測試為陽性,實際為陰性,或者測試為陰性,實際為陽性等不符合實況的情形出現。但仍有不少醫師主張要以食物過敏或塵螨過敏為主進行治療,在日本四個家庭中有一個家庭內有異膚患者的情形下,丹羽認為過敏應該從歸咎於較多人受影響的環境污染為主去治療,不見改善才從較細部的個人過敏原如食物、塵螨等因素著手,而非倒果為因,只偏執一部分的治療方法,是無法抑制重症異膚的。也因為環境汙染的關係,異膚只能抑制不能打包票痊癒。
 
造成異位性皮膚炎的共同原因
1、 先天性體質遺傳:天生皮膚保溼功能較差,造成乾燥性皮膚,但七歲後隨著成長而痊癒(典型的長大後就痊癒的例子)
 
2、 環境污染產生氧化脂質的入侵破壞保濕功能
 
由環境污染大量產生刺激性的活性氧,其與患者的油脂結合成為氧化脂質,會附著於臟器或組織壁往內滲透,慢慢破壞臟器與組織。實證研究氧化脂質會在代謝過程中產生醛基(CHO),滲入皮膚內部破壞皮膚的保濕功能,故會使先天皮膚保溼功能就較差的異膚患者雪上加霜,以至於七歲過後依然無法痊癒的人越來越多,甚至於至成人都依然深受異膚所苦。傳統的異膚是在四肢關節內側好發,但由於氧化脂質並不會選定部位附著,故異膚患者好發的部位越來越多,甚至蔓延至全身。隨著年齡成長,氧化脂質附著度越高,症狀也越惡化。
 
環境污染產生的活性氧,與都市化工業化息息相關,統計日本患者住處,歸因首推排放氮氧化物的車輛、治鐵與石化工廠,再者為農藥、殺蟲劑等環境汙染物質所造成。
 
3.食物過敏也以活性氧與過氧化脂為主因
過氧化脂會與患者體內的蛋白質或攝食的蛋、大豆等蛋白質產生反應,也會形成螢光性蛋白產生過敏。實證研究,活性氧與高濃度的糖,會產生氨基羰基反應,造成身體組織臟器與皮膚的強烈障礙,與糖尿病惡化的情形相同。因早期環境中活性氧不易增加,所以早期異膚患者食用甜食(巧克力除外)惡化的比例並不高,但是近年異膚患者只要連續食用甜食或糕餅類,膚況惡化的比率明顯上升,這種血糖濃度暫時性上升,與環境中活性氧的結合,會產生與前述氨基羰基反應類似的狀況,因而造成皮膚發炎的惡化,故此可歸咎於環境活性氧的增加所致。
 
4.動物性油脂也是與惡性活性氧結合的對象
理由同3
 
5.睡眠不足、過勞、壓力等精神性因素
免疫系統的低落使得身體發炎情形加重,身體自然修復速度變慢。
 
6.幼兒對於砂土黏土、主婦的富貴手
對於黏土或者清潔劑等的化學物質過敏
 
個人特有的異膚惡化原因
7、個人特有的食物過敏
六大食物過敏原,大豆、蛋、奶、米、小麥、蕎麥等食物過敏
 
8、塵螨或金屬等特殊模式過敏
 
故將異膚惡化原因歸類為以上八項
 
日本丹羽療法藥物使用:
 
中度以下患者外用藥膏:以大豆、米糠與薏仁特殊加工發酵而製的軟膏,與混合極微量類固醇(僅一般濃度類固醇的1/3 or 1/5)並用有抑制外用類固醇副作用的效果,與口服低分子抗氧化劑的SOD樣作用食品並用,可於體內產生似達到一定類固醇濃度的抑制效果,但真實外用類固醇減量的效果。
 
重度:明治時代就已存在之藥物,於類固醇發明前,在1994年停產的格里特軟膏(目前全日本僅丹羽工廠製作)由鋅化軟膏吸收燃燒大豆時流出的油脂製成(味道很臭)。
再輔以遠紅外線沙浴,促使皮膚正常排汗,皮膚軟化後,再將格里特藥膏等層層包裹濕敷。可使患者免於高濃度類固醇外用與內服。
 
長期內服:低分子抗氧化劑的SOD樣作用食品
(以大豆及米糠與薏仁等製成,抑制體內活性脂質的形成)
短期內服:治療期間,癢感格外強烈嚴重者才會輔以幾天的口服抗組織胺治療,
 
絕對禁食:豆科植物的巧克力、咖啡與可可(內含至癢之組織胺)
盡量避免:甜食、糯米、年糕、動物性脂肪
 
詳情見禁食清單

日本丹羽療法01-正確認識異位性皮膚炎一書之整理日本丹羽療法01-正確認識異位性皮膚炎一書之整理

 
丹羽療法要注意的問題:
1.因為藥膏是以大豆及米糠所製成,雖有特殊技術處理,可避免對大豆及米糠過敏者致敏,但極少數人還是會有發癢有過敏反應,且通常是在治療後4-5天內發生)
 
2.若異膚造成皮膚已抓傷產生膿痂疹,對於黴菌的抵抗力低落,在膿痂疹甚至是小水泡部位塗藥膏可能會惡化,此時是需要以抗生素軟膏治療
arrow
arrow

    桂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